《醫療器械分類目錄》和《體外診斷試劑分類目錄》中規定的I類產品在取得產品備案證書后需及時進行生產備案,通過后給予生產備案憑證,取得相關證件后方可進行生產、銷售。
I類生產備案資料目錄如下:
1.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表;
2.所生產產品的醫療器械備案憑證復印件;
3.經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復印件;
4.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;
5.法定代表人、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;
6.生產、質量和技術負責人的身份、學歷職稱證明復印件;
7.生產管理、質量檢驗崗位從業人員、學歷職稱一覽表;
8.生產場地的證明文件(租賃協議、房產證明、有特殊生產環境要求的,還應提交設施、環境的證明文件等)復印件;
9.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目錄;
10.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;
11.工藝流程圖;
12.經辦人授權證明;
13.其他證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