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得注冊證書后還需及時進行生產許可證的辦理,注冊證、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后方可進行正常的生產、銷售。生產許可辦理的相關要求如下:
1.生產許可申請表;
2.證明性文件;
3.產品注冊證;
4.法定代表人、企業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;
5.生產、質量和技術負責人的身份、學歷職稱證明復印件;
6.生產管理、質量檢驗崗位從業人員、學歷職稱一覽表;
7.生產場地的證明文件(有特殊生產環境要求的,還應提交設施、環境的證明文件)復印件;
8.主要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目錄;
9.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;(近300多份文件)
10.工藝流程圖;
11.經辦人授權證明;
12.其他證明材料。